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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雙峰縣2026年縣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學歷人才公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zhàn)略,優(yōu)化我縣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4〕57號)、《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guī)〔2025〕1號)、《雙峰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雙辦發(fā)〔2019〕2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定向引進一批優(yōu)秀人才到縣直事業(yè)單位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和數量(見職位信息欄)
本次人才引進計劃共有事業(yè)單位職位23個,招錄人數23人,詳見《雙峰縣2026年縣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學歷人才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
6.符合公告中引進崗位的具體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具體條件
報考考生的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須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雙峰縣外在編在崗人員,應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征得所在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定向委培生、公費師范生、服務期未滿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等人員,應征得上述項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名。
(三)其他條件
報考考生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yè)名稱,與所報考崗位“學歷學位要求”和“專業(yè)要求”兩欄的學歷學位、專業(yè)條件要求應一致。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資格審查會審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引進程序:
1.報考考生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yè)更名導致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yè)的可報名(由報考考生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2.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但與招聘崗位專業(yè)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yè)條件。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主要課程設置、研究方向、學習內容等相關證明材料;
3.報考考生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yè)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名稱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開設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yè)),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于同一專業(yè)的可報名(由報考考生自行提供證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雙峰縣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5.參加雙峰縣人才引進,在體檢、考察、公示、引進等環(huán)節(jié),自愿放棄資格未滿三年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五)年齡計算截止時間
38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進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進,按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在雙峰網、雙峰黨員E家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fā)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6年4月16日9:00至4月22日17:00
2.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考人員登錄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hnloudi.gov.cn/)考試報名入口進行網絡報名。報名入口分為“市直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每名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在“市直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或“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報考1個崗位,也可以選擇在“市直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報名入口”各報考1個崗位。
網絡報名的考生,在報名截止日前須撥打縣委人才辦電話予以確認(聯系人:賀琳,聯系電話:0738-6835610,**),未電話確認的考生如有報考信息缺漏后果自負。
3.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
(1)《雙峰縣引進高學歷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掃描件(手寫簽名上傳);
(2)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2026屆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學校就業(yè)部門蓋章)掃描件,學信網驗證報告掃描件,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證件照;
(5)職稱資格證書或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件。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證明。
4.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報名公告、附件以及網絡報名系統(tǒng)要求,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以后,報考崗位和填報上傳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網絡報名系統(tǒng)修改。報考人員對引進條件要求不清楚、填報上傳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應主動向雙峰縣委人才辦咨詢。
(2)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上傳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確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規(guī)、真實有效。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引進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引進高學歷人才崗位條件,組織工作人員對所有報名考生提交的資料、信息等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按有效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比例分別進行考試。
1.報考雙峰縣事業(yè)單位考試程序(縣人民醫(yī)院崗位除外)
(1)如果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比例超過3:1(含),則先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過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按上述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折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引進計劃數1:1比例等額進行體檢。
(2)如果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比例為3:1(不含)以內的,只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數1:1比例等額進行體檢。
2.報考縣人民醫(yī)院考試程序
報名人員需先進行筆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不能進入面試,筆試成績高于60分(含)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1)如果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比例為1:1,筆試成績高于60分(含),由縣人民醫(yī)院組織面試,合格的可直接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2)如果報名人數與引進計劃數比例超過1: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過3: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按上述比例確定的最后一名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并列,并列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折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排序按引進計劃數1:1比例等額進行體檢。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
(五)體檢、考察與遞補
1.體檢。根據考試成績,在考察開始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guī)〔2025〕1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根據國家關于遏制公職人員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將吸毒檢測納入此次引進人員體檢范圍。體檢在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引進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到或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期前收縮(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2.考察。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素質以及人事檔案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在考察結束后,不允許考生放棄。
3.遞補。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成績排序依次等額遞補,但遞補不超過2次。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不得作為入圍人選。
(六)公示和錄(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提交雙峰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后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錄(聘)用。擬聘人員在雙峰網和雙峰黨員E家等媒體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才政策
(一)引進的人才,定向安排到有關部門(單位),作為事業(yè)編制干部使用。
(二)引進的人才由組織部門負責跟蹤管理,均作為戰(zhàn)略后備干部進行重點培養(yǎng)和使用。明確所在單位的一把手作為具體培養(yǎng)人。
(三)試用期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待遇。
(四)引進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期協議,其工作時間均在引進單位上班的,除正常的工資、福利待遇外,5年內每月享受生活補貼。高學歷人才每月1500元,該補貼在入編后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季度發(fā)放。
(五)引進人才5年內每年發(fā)給住房補貼,高學歷人才每人每年2萬元,該項補助由用人單位發(fā)放。
(六)引進人才原則上在編制限額內進行引進。
(七)優(yōu)化服務。對人才引進相關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其人事關系轉入、戶口遷移、社會保險等服務事項由用人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負責辦理。
(八)引進人員原則上工作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申請異動或參加其他單位的招聘考試。
五、紀律要求
(一)高學歷人才引進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凡參與組考工作人員、面試考官與引才對象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等的,按有關規(guī)定回避。
(二)高學歷人才引進的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格審查,嚴守引才紀律,各個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好引才工作每個環(huán)節(jié)關口,對工作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從嚴從快給予黨政紀律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引才對象要嚴格遵守高學歷人才引進的相關紀律,并對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符合引才條件規(guī)定的須簽訂誠實守信承諾書。凡在引才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有引才對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或在考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雙峰縣2026年縣直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學歷人才崗位條件要求一覽表
中共雙峰縣委人才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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